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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郡陳,家至孝,好食鐺底焦。遺作郡主,恒裝壹囊每煮食,輒錄焦飯,歸遺母。後值恩賊出吳郡袁府君即日征,遺已聚得數鬥焦飯未展歸家,帶以從軍。於滬瀆,敗軍人潰散,走山澤,皆饑死,遺獨焦飯得活。人以為純孝報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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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康伯母殷,隨孫之之衡陽,於闔廬洲中桓南郡。卞鞠是其外孫時來問訊。謂鞠曰:“不死,見此豎二世作賊”在衡陽數年,繪之遇景真之難也,殷撫屍哭:“汝父昔罷豫章,徵朝至夕發。汝去郡邑數,為物不得動,遂及於,夫復何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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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王冏為大司輔政,嵇紹為侍中詣冏咨事。冏設宰,召葛旟董艾等共時宜。旟等白冏:嵇侍中善於絲竹,可令操之。”遂送器。紹推卻不受。曰:“今日共為歡卿何卻邪?”紹曰“公協輔皇室,令事可法。紹雖官卑職備常伯。操絲比,蓋樂官之事,不以先王法服,為吳之業。今逼高命,敢茍辭,當釋冠冕襲私服,此紹之心。”旟等不自得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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陵雲臺樓觀精巧先稱平眾木輕重,然造構,乃無錙銖相負。臺雖高峻,常隨風動,而終無傾倒之理魏明帝登臺,懼其勢,別以大材扶持之,即頹壞。論者謂輕重偏故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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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:“大功之,可以与于奠之事乎?孔子曰:“大功耳!自衰以下皆可礼也。”曾曰:“不以服而重相为?”孔子曰“非此之谓。天子、诸之丧,斩衰奠;大夫,衰者奠;士朋友奠;不,则取于大以下者;不,则反之。曾子问曰:小功可以与祭乎?”孔曰:“何必功耳!自斩以下与祭,也。”曾子:“不以轻而重祭乎?孔子曰:“子、诸侯之祭也,不斩者不与祭;夫,齐衰者祭;士,祭足,则取于弟大功以下。”曾子问:“相识,丧服可以与祭乎?”孔曰:“缌不,又何助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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