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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、诸侯无事则岁三:一为干豆,二为宾客,三充君之庖。无事而不田,曰敬;田不以礼,曰暴天物。子不合围,诸侯不掩群。天杀则下大绥,诸侯杀则下小,大夫杀则止佐车。佐车止则百姓田猎。獭祭鱼,然后人入泽梁。豺祭兽,然后田。鸠化为鹰,然后设罻罗。木零落,然后入山林。昆虫蛰,不以火田,不麑,不卵不杀胎,不殀夭,不覆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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嵇中既被誅,子期舉郡入洛,文引進,問:“聞君箕山之誌何以在此”對曰:巢、許狷之士,不多慕。”大咨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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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君子之所谓仁者难乎!《诗》云:‘凯弟君子,之父母。’凯以强教之;弟以说之。乐而毋荒,有礼而亲,威庄安,孝慈而敬。使民有父之尊,母之亲。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,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乎?今父之子也,亲贤而下无能;母之亲子,贤则亲之,无能则怜之。母,而不尊;父,尊而不亲。水之于也,亲而不尊;火,尊而不亲。之于民也,亲而不尊;天,尊而亲。命之于民也,亲而不尊;鬼尊而不亲。”子曰:“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,近人而忠焉,禄而后威,先赏而后罚,亲而不;其民之敝:蠢而愚,乔而野,而不文。殷人尊神,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,先罚而后赏,尊而亲;其民之敝:荡而不静,胜而耻。周人尊礼尚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;其民之敝:利而巧,而不惭,贼而蔽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,不大望于民,未厌其亲;殷人未渎礼,而求备民;周人强民,未渎神,而赏爵罚穷矣。”子曰:“虞夏之道,怨于民;殷周之道,不胜其敝。子曰:“虞夏之质,殷周之文,矣。虞夏之文不胜其质;殷周之不胜其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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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慶孫在太傅,於時人士,多為構。唯庾子嵩縱心外,無跡可閑。後其性儉家富,說太令換千萬,冀其有,於此可乘。太傅眾坐中問庾,庾時然已醉,幘墜幾上以頭就穿取,徐答:“下官家故可有娑千萬,隨公所取”於是乃服。後有向庾道此,庾曰:可謂以小人之慮,君子之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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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玄義興還後,見司馬傅,太傅已醉,坐上多客,人雲:“桓溫來欲作賊,如?”桓玄伏不得起。謝景重為長史,舉板答曰:“故宣公黜昏暗,登聖明,功超伊霍。紛紜之議,裁之聖鑒。太傅曰:“我知!我知!”舉酒雲:“桓義興,勸卿酒”桓出謝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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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而弃之于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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