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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鯤為豫章太守,從大軍下至石頭。敦謂鯤曰:“不得復為盛德之事矣。”鯤:“何為其然?但使自今已,日亡日去耳!”敦又稱疾朝,鯤諭敦曰:“近者,明之舉,雖欲大存社稷,然四之內,實懷未達。若能朝天,使群臣釋然,萬物之心,是乃服。仗民望以從眾懷,沖退以奉主上,如斯,則勛壹匡,名垂千載。”時人以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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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猷嘗暫寄人空宅,便令種竹。或問:“暫何煩爾?”王嘯詠良久,指竹曰:“何可壹日無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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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興公為庾參軍,共遊白石。衛君長在坐,曰:“此子神情不關山水,而能文。”庾公曰:衛風韻雖不及卿人,傾倒處亦不。”孫遂沐浴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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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“卿、大夫将尸于公,受宿,而有齐衰内,则如之何?孔子曰:“出舍于公馆以待,礼也。”孔曰:“尸弁冕出,卿、大夫士皆下之,尸式,必有前驱”子夏问曰: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辟者,礼与?初司与?”孔子:“夏后氏三之丧,既殡而事,殷人既葬致事。《记》:‘君子不夺之亲,亦不可亲也。’此之乎?”子夏曰“金革之事无也者,非与?孔子曰:“吾诸老聃曰:昔鲁公伯禽有为之也。今以三之丧,从其利,吾弗知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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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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