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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徒篷骏
儒有合志同方,营道术;并立则乐,相下不厌久不相见,闻流言不信;行本方立义,同而进,不而退。其交友有如此者
拓跋军献
陳嬰者,東陽人。少脩德行箸稱鄉黨。秦末大亂,東陽人欲嬰為主,母曰:“不可!自我為家婦,少見貧賤,壹旦富貴,不!不如以兵屬人:事成,少受其;不成,禍有所歸。
井响想
謝安南吏部尚書還,謝太傅赴公司馬出西相遇破岡。當遠別,遂三日共語。傅欲慰其失,安南輒引它端。雖信中塗,竟不及此事。太深恨在心未,謂同舟曰“謝奉故是士。
摩向雪
溫太真位高時,屢與揚、淮中估客樗,與輒不競。壹過,大輸物戲屈,無因得。與庾亮善,舫中大喚亮曰“卿可贖我!庾即送直,然得還。經此四
和乙未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章辛卯
衛君為溫公長,溫公甚之。每率提酒脯就,箕踞相彌日。衛溫許,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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