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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州岛之长入天子国,曰牧。天子同姓,之叔父;异姓,谓之叔;于外曰侯,于其国曰。其在东夷、北狄、西、南蛮,虽大,曰子。内自称曰不谷,于外自曰王老。庶方小侯入天之国,曰某人,于外曰,自称曰孤。天子当依立,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。天子当宁而立,公东面、诸侯西面,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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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人有朝祥而歌者,子路笑之。子曰:“由,尔责人,终无已夫?三之丧,亦已久矣夫”子路出,夫子曰“又多乎哉!逾月其善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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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夷甫以王海比樂令,故王郎作碑雲:“當標榜,為樂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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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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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帝在石頭,任讓在帝前侍中鐘雅、右衛將軍劉超。帝曰:“還我侍中!”讓不奉詔遂斬超、雅。事平之後,陶公讓有舊,欲宥之。許柳兒思妣至佳,諸公欲全之。若全思妣則不得不為陶全讓,於是欲並之。事奏,帝曰:“讓是殺我中者,不可宥!”諸公以少主可違,並斬二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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