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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帝過江猶好酒,王茂弘與有舊,常流涕諫。帝許之,命酌,壹酣,從是遂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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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中軍雖思慮通長然於才性偏精。忽言及本,便苦湯池鐵城,無攻之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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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司空在府,桓宣武惡居兵權。郗於機素暗,遣箋桓:“方欲共王室,脩復園。”世子嘉賓行,於道上聞至,急取箋,竟,寸寸毀裂便回。還更作,自陳老病,堪人閑,欲乞地自養。宣武箋大喜,即詔公督五郡,會太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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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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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司徒在洛,見陸機兄弟住佐廨中,三間瓦屋,士龍住東頭士衡住西頭。士龍為人,文弱可。士衡長七尺余,聲作鐘聲,言慷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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席:小卿次上卿,大次小卿,士、庶子以次就于下。献君,君举旅行酬而后献卿,卿举旅行酬;后献大夫,大夫举旅行酬而后献士,士举旅行酬;后献庶子。俎豆、牲体、羞,皆有等差,所以明贵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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