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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校花之贴身仙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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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道人詣謝公,東時始總角,新病起,體堪勞。與林公講論,遂相苦。母王夫人在壁後之,再遣信令還,而太留之。王夫人因自出雲“新婦少遭家難,壹生寄,唯在此兒。”因流抱兒以歸。謝公語同坐:“家嫂辭情慷慨,致傳述,恨不使朝士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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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曰:“有从轻而重,子之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,为妻之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服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妻之父母。”传曰:“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则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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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宏叛來歸。謝太傅每加接,宏自以有才,好上人,坐上無之者。適王子猷,太傅使共語。猷直孰視良久,語太傅雲:“亦竟不異人!”宏慚而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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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进食之礼左殽右胾,食居之左,羹居人之。脍炙处外,醯处内,葱渫处末酒浆处右。以脯置者,左朐右末客若降等执食兴,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。主人客祭:祭食,祭先进。殽之序,祭之。三饭,主延客食胾,然后殽。主人未辩,不虚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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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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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萬壽春敗後,簡問郗超:“萬自可敗,得乃爾失士卒情?”超:“伊以率任之性,欲別智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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