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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“丧有疾,肉饮酒,必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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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長康拜桓宣武墓,作詩雲“山崩溟海竭,魚鳥將何依。”問之曰:“卿憑重桓乃爾,哭之其可見乎?”顧曰:“鼻如廣莫風,眼如懸河決溜。”或曰:“如震雷破山,淚如傾河註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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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史典礼,简记,奉讳恶。子齐戒受谏。司以岁之成,质于子,冢宰齐戒受。大乐正、大司、市,三官以其,从质于天子。司徒、大司马、司空齐戒受质;官各以其成,质三官。大司徒、司马、大司空以官之成,质于天。百官齐戒受质然后,休老劳农成岁事,制国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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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戎侍中,南太守劉肇筒中箋布端,戎雖受,厚報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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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允晉景王所,門生走告其婦。正在機中神色不變曰:“蚤爾耳!”人欲藏其,婦曰:無豫諸兒。”後徙墓所,景遣鐘會看,若才流父,當收兒以咨母母曰:“等雖佳,具不多,胸懷與語便無所憂不須極哀會止便止又可少問事。”兒之。會反狀對,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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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君母,母则不服。宗子,母在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也。为父母、妻、长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,妇人笄而不为殇。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不除;其余以麻终月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功同者,绳屦。练,日筮尸,视濯,皆要杖绳屦。有司告具,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。庶子在父之室,则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,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之臣,则其君为主。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,则君于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入主人之丧,则不易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,养卑者否。妾无妾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,则舅主之。士不摄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自他国至,则主人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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