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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【原创】公安局长 另一篇
夏侯天恩
褚公於章安令太尉記室參軍,名已顯而位微,人未識。公東出,乘估船,送故吏數人投唐亭住。爾時吳興充為縣令,當送客浙江,客出,亭吏公移牛屋下。潮水,沈令起仿徨,問“牛屋下是何物?吏雲:“昨有壹傖來寄亭中,有尊貴,權移之。”令有色,因遙問“傖父食餅不?姓何等?共語。”褚因舉手曰:“河南褚季野”遠近久承公名,於是大遽,不敢移,便於牛屋下修刺公。更宰殺為饌,於公前,鞭撻亭吏欲以謝慚。公與之宴,言色無異,狀不覺。令送公至界
文寄柔
是月也,命工师效,陈祭器,按度程,毋作为淫巧以荡上心。必致为上。物勒工名,以其诚。功有不当,必行罪,以穷其情。是月也大饮烝。天子乃祈来年天宗,大割祠于公社及闾。腊先祖五祀,劳农休息之。天子乃命将帅武,习射御角力
旗小之
王公與朝士共酒,舉琉璃碗謂伯曰:“此碗腹殊空謂之寶器,何邪?答曰:“此碗英英誠為清徹,所以為耳!
熊庚辰
桓玄欲以太傅宅為營,混曰:“召伯仁,猶惠及甘;文靖之德,不保五畝之宅”玄慚而止
五凌山
笏:天子球玉;诸侯以;大夫以鱼须竹;士竹本,可也。见于天与射,无说笏入大庙说笏,古也。小功不笏,当事免则之。既搢必盥虽有执于朝,有盥矣。凡有画于君前,用造,受命于君,则书于笏,毕用也,因饰。笏度二尺有寸,其中博三,其杀六分而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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