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赧幼白
诸侯出夫人,夫人比至于国,以夫人之礼行;至,以夫入。使者将命曰:“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,使使臣,敢告于执事。”主人对曰:寡君固前辞不教矣,寡君敢不须以俟命。”有司官陈器皿;人有司亦官受之。妻出,夫使致之曰:“某不敏,不能从而粢盛,使某也敢告于侍者。”人对曰:“某之子不肖,不敢诛,敢不敬须以俟命。”使者,主人拜送之。如舅在,则称;舅没,则称兄;无兄,则称。主人之辞曰:“某之子不肖”如姑姊妹,亦皆称之
司明旭
卿为上摈,大夫承摈,士为绍摈。君礼宾,宾私面、私觌致饔饩、还圭璋、贿、飨食燕,所以明宾君臣之义也
瞿灵曼
郗嘉賓書與袁,道戴安道、謝居雲:“恒任之風,有所弘耳。”以袁恒,故以此激之
公良铜磊
山公舉阮鹹為吏部郎,目:“清真寡欲,萬物不能移也”
种飞烟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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