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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柔東,甚為仁祖所重既出,不王、劉所。仁祖曰“近見高,大自敷,然未有得。”真雲:“故可在偏地,輕在角(角弱)中,為人作議。”高柔之,雲:我就伊無求。”人向真長學言者,真曰:“我亦無可與者。”然燕猶與諸書:“可安固?”固者,高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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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太尉雲:“郭子玄議如懸河寫水,註而不竭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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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食,客前跪,彻饭齐授相者,主人辞于客,然后坐。侍饮于长,酒进则起,受于尊所。长辞,少者反席饮。长者举未,少者不敢饮长者赐,少者贱者不敢辞。果于君前,其核者怀其核。食于君,君赐,器之溉者不,其余皆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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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于先生,不越路而与人。遭先生于道,趋而进,正立手。先生与之言则对;不与之则趋而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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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与客立于门侧,其徒趋出。曾子曰:“尔将何之?”曰“吾父死,将出哭于巷。”曰:反,哭于尔次。”曾子北面而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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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治国先齐其家者,家不可教而能人者,无之。君子不出家而教于国。孝者所以事君也;者,所以事长;慈者,所以众也。《康诰 曰:“如保赤子。”心诚求,虽不中,不矣。未有学养而后嫁者也。家仁,一国兴;一家让,一兴让;一人贪,一国作乱,机如此。此谓言偾事, 一人定国。尧、舜天下以仁,而从之。桀、纣天下以暴,而从之。其所令其所好,而民从。是故君子诸己而后求诸,无诸己而后诸人。所藏乎不恕,而能喻人者,未之有。故治国在齐家。《诗》云“桃之夭夭, 其叶蓁蓁。之于归,宜其家。”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。《诗》云: 宜兄宜弟。”宜兄宜弟,而可以教国人。诗》云:“其不忒,正是四。” 其为父子兄弟足法,而民法之也。此治国在齐其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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