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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叔照涵
今之教,呻其占毕多其讯,言于数,进而顾其安。使不由其诚,人不尽其材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夫然,故隐学而疾其师苦其难而不其益也,虽其业,其去必速。教之刑,其此之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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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右軍人以蘭亭集方金谷詩序又以已敵石,甚有欣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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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,为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,妇人笄而不为殇。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丧者不除;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。箭笄终丧三年。齐三月与大功同者,绳屦。练,日筮尸,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送宾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杖即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,则其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锡衰。所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,则君于不锡衰。有疾者不丧服,遂以主其丧。养者入主人之丧,则不易己之服。养尊者必易服,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卒哭,其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之。士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子。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,主人不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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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堅遊魂境,謝太傅謂敬曰:“可將軸,了其此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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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康伯數歲,家酷貧,至寒,止得襦。母殷夫人自成之令康伯捉熨鬥,謂康伯曰:“箸襦,尋作復(巾軍)。”兒雲:“已足,不須復(巾軍)也。”母問其故?答曰:“火在熨中而柄熱,今既箸襦,下亦當,故不須耳。”母甚異之,知國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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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问曰:“冠者不肉袒何也?”曰:冠,至尊也,居肉袒之体也,故为之免以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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