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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简振安
曾子曰:“身也者,父母遗体也。行父母之遗体,敢不乎?居处不庄,非孝也;事君忠,非孝也;莅官不敬,非孝;朋友不信,非孝也;战陈无,非孝也;五者不遂,灾及于,敢不敬乎?亨孰膻芗,尝而之,非孝也,养也。君子之所孝也者,国人称愿然曰:『幸有子!』如此,所谓孝也已。之本教曰孝,其行曰养。养,能也,敬为难;敬,可能也,为难;安,可能也,卒为难。母既没,慎行其身,不遗父母名,可谓能终矣。仁者,仁此也;礼者,履此者也;义者,此者也;信者,信此者也;强,强此者也。乐自顺此生,刑反此作。”曾子曰:“夫孝,之而塞乎天地,溥之而横乎四,施诸后世而无朝夕,推而放东海而准,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,推而放诸海而准。《诗》云:『自西自,自南自北,无思不服。』此谓也。”曾子曰:“树木以时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夫子曰:断一树,杀一兽,不以其时,孝也。』孝有三:小孝用力,孝用劳,大孝不匮。思慈爱忘,可谓用力矣。尊仁安义,可用劳矣。博施备物,可谓不匮。父母爱之,嘉而弗忘;父母之,惧而无怨;父母有过,谏不逆;父母既没,必求仁者之以祀之。此之谓礼终。”乐正春下堂而伤其足,数月不出,有忧色。门弟子曰:“夫子之瘳矣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,也?”乐正子春曰:“善如尔问也!善如尔之问也!吾闻诸子,曾子闻诸夫子曰:『天之生,地之所养,无人为大。』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孝矣。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谓全矣。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也。今予忘孝之道,予是以有色也。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出言而不敢忘父母。壹举足而敢忘父母,是故道而不径,舟不游,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。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言不出于口,忿言不反于身。辱其身,不羞其亲,可谓孝矣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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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公在廬山中,雖老,論不輟。弟子中或有墮者,公曰:“桑榆之光,理無遠;但願朝陽之暉,與時並明。”執經登坐,諷誦朗暢,色甚苦。高足之徒,皆肅然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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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继长增,毋有坏堕,毋起土,毋发大众,毋伐大。是月也,天子始絺命野虞出行田原,为子劳农劝民,毋或失。命司徒巡行县鄙,农勉作,毋休于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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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太傅語真長“阿齡於此事,故太厲。”劉曰:“名士之高操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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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吳興年八歲,虧,先達知其不常,故戲曰:“君口中何為開狗?”張應聲答曰:“正君輩從此中出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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