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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西康康
李平陽,秦州子,夏名士。於時以比王夷。孫秀初欲立威權,鹹:“樂令民望不可殺,李重者又不足殺。”遂重自裁。初,重在家,人走從門入,出髻中疏重。重看之色動,入內其女,女直叫“絕”。其意,出則自裁。此女高明,重每咨焉
郎曰
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而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一等矣!
上官向景
劉尹與桓宣共聽講禮記。桓:“時有入心處便覺咫尺玄門。劉曰:“此未關極,自是金華殿語。
谷梁永生
博闻强识让,敦善行而怠,谓之君子君子不尽人之,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
干谷蕊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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