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首页
- 历史
- 东京刑事录
那慕双
凡讣于其君,曰:“君之臣死”;父母、妻、长子,曰:“之臣某之某死”。君讣于他国之,曰:“寡君不禄,敢告于执事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不禄。;大子之丧,曰:“寡君之适子死。”大夫讣于同国:适者,曰“某不禄”;讣于士,亦曰:“不禄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之外臣寡大夫某死”,讣于适者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。”讣于士,亦曰:“吾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士讣于同国大夫,曰:“某死”讣于士,亦曰:“某死”;讣于国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讣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”,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某死”。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,练而归。士次于公馆,大夫居庐士居垩室。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士为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服。大夫之适子,服大夫之服。夫之庶子为大夫,则为其父母服夫服;其位,与未为大夫者齿。之子为大夫,则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。无子,则为之置后
洋童欣
虞,杖不入于室;祔,杖不于堂。为君母后者,君母卒,则为君母之党服。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。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。除丧者,先重者;易服者,易者。无事不辟庙门。哭皆于其次复与书铭,自天子达于士,其辞也。男子称名,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
祁广涛
曹公少見喬玄,玄曰:“天下亂,群雄虎,撥而理之非君乎?然實亂世之英,治世之奸。恨吾老矣不見君富貴當以子孫相。
完颜含含
褚公於章安令遷太尉記室參,名字已顯而位微,人未多識。東出,乘估客船,送故吏數人投唐亭住。爾時吳興沈充為縣令,送客過浙江,客出,亭吏驅公移屋下。潮水至,沈令起仿徨,問“牛屋下是何物?”吏雲:“昨壹傖父來寄亭中,有尊貴客,權之。”令有酒色,因遙問“傖父食餅不?姓何等?可共語。”褚舉手答曰:“河南褚季野。”遠久承公名,令於是大遽,不敢移,便於牛屋下修刺詣公。更宰殺饌,具於公前,鞭撻亭吏,欲以慚。公與之酌宴,言色無異,狀不覺。令送公至界
宓痴蕊
陈庄子死,赴于鲁,鲁人欲哭,缪公召县子而问焉。县子曰“古之大夫,束修之问不出竟,欲哭之,安得而哭之?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,虽欲勿哭,焉得而哭?且且臣闻之,哭有二道:有而哭之,有畏而哭之。”公曰:然,然则如之何而可?”县子曰“请哭诸异姓之庙。”于是与哭县氏。仲宪言于曾子曰:“夏后用明器,示民无知也;殷人用祭,示民有知也;周人兼用之,示疑也。”曾子曰:“其不然乎!不然乎!夫明器,鬼器也;祭器人器也;夫古之人,胡为而死其乎?”公叔木有同母异父之昆弟,问于子游。子游曰:“其大功?”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,于子夏,子夏曰:“我未之前闻;鲁人则为之齐衰。”狄仪行齐。今之齐衰,狄仪之问也
师戊寅
林公雲:“司州警悟交至,人不得住,亦終忘疲。
《东京刑事录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,笔趣阁只为原作者的小说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并收藏《东京刑事录》最新章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