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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方先生,无药不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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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与客入者每门让于客。客于寝门,则主人入为席,然后出客。客固辞,主肃客而入。主人门而右,客入门左。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,客若等,则就主人之。主人固辞,然客复就西阶。主与客让登,主人登,客从之,拾聚足,连步以上上于东阶则先右,上于西阶则先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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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之者,将责人礼焉也。责成人礼者,将责为人子、为弟、为人臣、为人少之礼行焉。将责四者行于人,其礼可不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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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王之所以治天者五:贵有德,贵贵贵老,敬长,慈幼。五者,先王之所以定下也。贵有德,何为?为其近于道也。贵,为其近于君也。贵,为其近于亲也。敬,为其近于兄也。慈,为其近于子也。是至孝近乎王,至弟近霸。至孝近乎王,虽子,必有父;至弟近霸,虽诸侯,必有兄先王之教,因而弗改所以领天下国家也。曰:“立爱自亲始,民睦也。立教自长始教民顺也。教以慈睦而民贵有亲;教以敬,而民贵用命。孝以亲,顺以听命,错诸下,无所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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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吊,事而至,则辞。吊于人,是不乐。妇人不疆而吊人。行之日不饮酒食焉。吊于葬者执引,若从柩圹,皆执绋。,公吊之,必拜者,虽朋友里舍人可也。曰:“寡君承。”主人曰:临。”君遇柩路,必使人吊。大夫之丧,子不受吊。妻昆弟为父后者,哭之适室,为主,袒免哭,夫入门右,人立于门外告者,狎则入哭父在,哭于妻室;非为父后。哭诸异室。殡,闻远兄弟丧,哭于侧室无侧室,哭于内之右;同国则往哭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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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。曾吊之曰:“吾闻之也:朋友丧则哭之。”曾子哭,子夏亦哭曰:“天乎!予之无罪也。”子怒曰:“商,女何无罪也?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,退而于西河之上,使西河之民疑女夫子,尔罪一也;丧尔亲,使未有闻焉,尔罪二也;丧尔子丧尔明,尔罪三也。而曰女何罪与!”子夏投其杖而拜曰:吾过矣!吾过矣!吾离群而索,亦已久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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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曰:“有从轻而重,公子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”传曰: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不为继母之党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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