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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園客詣監,值行,見莊在外,尚幼而有神意。庾之曰:“孫安何在?”即答:“庾稚恭家”庾大笑曰:諸孫大盛,有如此!”又答:“未若諸庾翼翼。”還,人曰:“我故,得重喚奴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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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令詣謝公值習鑿齒已在坐當與並榻。王徙不坐,公引之與榻。去後,語胡曰:“子敬實自立,但人為爾多咳,殊足損其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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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貴鄉公薨,內外諠嘩。馬文王問侍中陳泰曰:“何以之?”泰雲:“唯殺賈充,以天下。”文王曰:“可復下此?”對曰:“但見其上,未見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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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景重女王孝伯兒,二公甚相愛美。為太傅長史,彈;王即取作史,帶晉陵郡太傅已構嫌孝,不欲使其得,還取作咨議外示縶維,而以乖閑之。及伯敗後,太傅東府城行散,屬悉在南門要候拜,時謂謝:“王寧異謀雲是卿為其計”謝曾無懼色斂笏對曰:“彥輔有言:‘以五男易壹女’”太傅善其,因舉酒勸之:“故自佳!自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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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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