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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伏甲設饌,廣延士,因此欲誅謝安、王坦。王甚遽,問謝曰:“當何計?”謝神意不變,謂度曰:“晉阼存亡,在此行。”相與俱前。王之恐,轉見於色。謝之寬容,表於貌。望階趨席,方作生詠,諷“浩浩洪流”。憚其曠遠,乃趣解兵。王謝舊齊名,於此始判優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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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明帝解占冢宅,聞郭為人葬,帝微服往看。因問人:“何以葬龍角?此法當族!”主人曰:“郭雲:‘葬龍耳,不出三年,當致天。’”帝問:“為是出天子?”答曰:“非出天子,能天子問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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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。曾子之曰:“吾闻之也:朋友丧明则之。”曾子哭,子夏亦哭,曰:天乎!予之无罪也。”曾子怒曰“商,女何无罪也?吾与女事夫于洙泗之间,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,尔罪一;丧尔亲,使民未有闻焉,尔罪也;丧尔子,丧尔明,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!”子夏投其杖拜曰:“吾过矣!吾过矣!吾离而索居,亦已久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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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尹、江虨、王叔虎、興公同坐,江、王有相輕色虨以手歙叔虎雲:“酷吏!詞色甚強。劉尹顧謂:“此瞋邪?非特是醜言聲,拙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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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吊当事而至,辞焉。吊于,是日不乐妇人不越疆吊人。行吊日不饮酒食焉。吊于葬必执引,若柩及圹,皆绋。丧,公之,必有拜,虽朋友州舍人可也。曰:“寡君事。”主人:“临。”遇柩于路,使人吊之。夫之丧,庶不受吊。妻昆弟为父后死,哭之适,子为主,免哭踊,夫门右,使人于门外告来,狎则入哭父在,哭于之室;非为后者。哭诸室。有殡,远兄弟之丧哭于侧室;侧室,哭于内之右;同,则往哭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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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宣未嘗入公門。韓康與同載,遂誘俱入郡。範便車後趨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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