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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暄莹
先王之所治天下者五:有德,贵贵,老,敬长,慈。此五者,先之所以定天下。贵有德,何也?为其近于也。贵贵,为近于君也。贵,为其近于亲。敬长,为其于兄也。慈幼为其近于子也是故至孝近乎,至弟近乎霸至孝近乎王,天子,必有父至弟近乎霸,诸侯,必有兄先王之教,因弗改,所以领下国家也。子:“立爱自亲,教民睦也。教自长始,教顺也。教以慈,而民贵有亲教以敬长,而贵用命。孝以亲,顺以听命错诸天下,无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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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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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降庶子,其孙降其父。大不主士之丧为慈母之父无服。夫为后者,其妻舅姑大功。祔于大夫则牲。继父不居也者;必同居。皆无后。同财而其祖祢为同;有主后者异居。哭朋者于门外之南面。祔葬不筮宅。士夫不得祔于侯,祔于诸父之为士大者,其妻祔诸祖姑,妾于妾祖姑;则中一以上祔。祔必以昭穆。诸侯得祔于天子天子、诸侯大夫可以祔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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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司徒敬子死,子夏吊焉主人未小敛,绖而往。子游吊,主人既小敛,子游出,绖反,子夏曰:“闻之也与?”曰“闻诸夫子,主人未改服,则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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