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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吳興年八歲,虧齒,先知其不常,故戲之曰:“君口何為開狗竇?”張應聲答曰:正使君輩從此中出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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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尹商与陈弃疾追师,及之。弃疾谓工尹阳曰:“王也,子手弓可。”手弓“子射诸。射之,毙一,韔弓。又,谓之,又二人。每毙人,掩其目止其御曰:朝不坐,燕与,杀三人亦足以反命。”孔子曰“杀人之中又有礼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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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朝晉文王為,備禮九,文王固不受。公將校當詣敦喻。司鄭沖馳遣就阮籍求。籍時在孝尼家,醉扶起,劄為之,所點定,寫付使。人以為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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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乐正论造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,曰士。司马辨论官,论进士之贤者告于王,而定其。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,定然后禄之。大废其事,终身不,死以士礼葬之有发,则命大司教士以车甲。凡技论力,适四方裸股肱,决射御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、射御、医及百工。凡执技事上者:不贰事不移官,出乡不士齿。仕于家者出乡不与士齿。寇正刑明辟以听讼。必三刺。有无简不听。附从,赦从重。凡制刑,必即天论。罚丽于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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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从柩与反哭,无免于。凡丧,小功以上,非虞附祥,无沐浴。疏衰之丧,既,人请见之,则见;不请见。小功,请见人可也。大功以执挚。唯父母之丧,不辟泣而见人。三年之丧,祥而政;期之丧,卒哭而从政;月之丧,既葬而从政;小功之丧,既殡而从政。曾申问曾子曰:“哭父母有常声乎”曰:“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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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武嘗曹娥碑下,脩從,碑背見題作“黃幼婦,外孫臼”八字。武謂脩曰:解不?”答:“解。”武曰:“卿可言,待我之。”行三裏,魏武乃:“吾已得”令脩別記知。脩曰:黃絹,色絲,於字為絕幼婦,少女,於字為妙外孫,女子,於字為好虀臼,受辛,於字為辭所謂‘絕妙辭’也。”武亦記之,脩同,乃嘆:“我才不卿,乃覺三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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