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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右軍少時甚澀訥,在大將許,王、庾二公後來,右軍便起去。大將軍留之曰:“爾家司空元規,復可所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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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凝之謝夫人往王氏,大薄凝之既還謝家,意大不。太傅慰釋之曰:王郎,逸少之子,材亦不惡,汝何以乃爾?”答曰:“門叔父,則有阿大中郎。群從兄弟,有封、胡、遏、末不意天壤之中,乃王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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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寧作豫章,八請佛有板。眾僧疑,欲作答。有小沙彌在末曰:“世尊默然,為許可。”眾從其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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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桥之母之丧,宫中相,以为沽也。夫子曰:始死,羔裘玄冠者,易之已。”羔裘玄冠,夫子不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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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于先,不越路而人言。遭先于道,趋而,正立拱手先生与之言对;不与之则趋而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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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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