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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于郰曼父之母,然后合葬于防。邻有丧,舂不相里有殡,不巷歌。丧冠不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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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子琐曰:“吾闻:古者不降,上下各以亲。滕伯文为孟虎齐衰其叔父也;为孟皮齐衰其叔父也。”后木曰:丧,吾闻诸县子曰:夫,不可不深长思也,买外内易,我死则亦然。曾子曰:“尸未设饰,帷堂,小敛而彻帷。”梁子曰:“夫妇方乱,帷堂,小敛而彻帷。”敛之奠,子游曰:“于方。”曾子曰:“于西,敛斯席矣。”小敛之在西方,鲁礼之末失也县子曰:“绤衰繐裳,古也。”子蒲卒,哭者灭。子皋曰:“若是野。”哭者改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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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長樂作王長史誄雲:余與夫子,交非勢利,心猶水,同此玄味。”王孝伯見:“才士不遜,亡祖何至與人周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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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大夫、公子、众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纳财,朝一溢米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人亦如之。君大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粥于盛不盥,食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丧也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母、故主、宗子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有疾,食肉饮酒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辟粱肉,若有酒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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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掾嘗詣簡,爾夜風恬月朗乃共作曲室中語襟懷之詠,偏是之所長。辭寄清,有逾平日。簡雖契素,此遇尤咨嗟。不覺造膝共叉手語,達於旦。既而曰:“度才情,故未易有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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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帝過江猶好酒,王茂弘帝有舊,常流涕諫。帝許之,酌酒,壹酣,從是遂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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