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璇弦
父母丧,既虞哭,疏食饮,不食果;期而祥,食菜;又期而祥,有酰;中月而,禫而饮酒。始饮者先饮醴。始食肉先食干肉
定己未
《秦誓》曰:“若有一介,断断兮无他技,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。人之有技,若己之;人之彦圣,其心好之,不若自其口出。实能容之,以能我子孙黎民,尚亦有利哉!人有技,媢疾以恶之;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:实不能容,以能保我子孙黎民,亦曰殆哉!唯仁人放流之,迸诸四夷,不同中国。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。见贤而不能举,举而能先,命也;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,过也。好人之所,恶人之所好,是谓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。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,骄泰以失之
皮明知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袂
第五永香
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?”孔子曰:“成丧者必有尸,尸必以孙。孙,则使人抱之。无孙,则取于姓可也。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,是殇之也。”子曰:“有阴厌,有阳厌。”子问曰:“殇不祔祭,何谓阴、阳厌?”孔子曰:“宗子为而死,庶子弗为后也。其吉祭特牲。祭殇不举,无肵俎,无酒,不告利成,是谓阴厌。凡,与无后者,祭于宗子之家,室之白,尊于东房,是谓阳厌”
微生红辰
大夫卜宅与葬日,有司麻、布衰、布带,因丧屦,缁布不蕤。占者皮弁。如筮,则史冠长衣以筮。占者朝服。大夫丧,既荐马。荐马者,哭踊,乃包奠而读书。大夫之丧,大人相,小宗人命龟,卜人作龟复,诸侯以褒衣冕服,爵弁服夫人税衣揄狄,狄税素沙。内以鞠衣,褒衣,素沙。下大夫襢衣,其余如士。复西上。大不揄绞,属于池下。大夫附于,士不附于大夫,附于大夫之弟。无昆弟,则从其昭穆。虽父母在,亦然。妇附于其夫之附之妃,无妃。则亦从其昭穆妃。妾附于妾祖姑,无妾祖姑亦从其昭穆之妾。男子附于王则配;女子附于王母,则不配公子附于公子。君薨,大子号子,待犹君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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