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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侯伐秦,曹桓公于会。诸侯请含,使之。襄公朝于荆,康王卒荆人曰:“必请袭。”人曰:“非礼也。”荆强之。巫先拂柩。荆人之。滕成公之丧,使子、敬叔吊,进书,子服伯为介。及郊,为懿伯忌,不入。惠伯曰:“也,不可以叔父之私,将公事。”遂入。哀公人吊蒉尚,遇诸道。辟路,画宫而受吊焉。曾曰:“蒉尚不如杞梁之之知礼也。齐庄公袭莒夺,杞梁死焉,其妻迎柩于路而哭之哀,庄公人吊之,对曰:『君之不免于罪,则将肆诸市,而妻妾执;君之臣免罪,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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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讀高士傳至於陵仲子,便擲曰:“誰能作此溪自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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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往來者雲庾公有東下意。謂王公:“可潛嚴,以備不虞。王公曰:“我與規雖俱王臣,本布衣之好。若其來,吾角巾徑還衣,何所稍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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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車騎少有嘉遁意年四十余,始應安東命未仕宦時,常獨寢,歌自箴誨,自稱孔郎,遊名山。百姓謂有道術,生立廟。今猶有孔郎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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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曰:“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,则刑不烦矣。”曰:“好贤如《缁衣》,恶恶《巷伯》,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刑文王,万国作孚。’”子曰“夫民,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齐之刑,则民有遁心。故君民者,以爱之,则民亲之;信以结之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,则民有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罪用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民有恶德,而遂绝其世也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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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恭會稽還,大看之。其坐六尺,因語恭“卿東來故應有此,可以壹及我。”無言。大後,即舉坐者送之既無余席便坐薦上後大聞之驚,曰:吾本謂卿,故求耳”對曰:丈人不悉,恭作人長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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