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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雄為河內主簿,有公不及雄,而太守劉淮橫怒,與杖遣之。雄後為黃門郎,為侍中,初不交言。武帝聞,敕雄復君臣之好,雄不得,詣劉,再拜曰:“向受詔來,而君臣之義絕,何如?於是即去。武帝聞尚不和,怒問雄曰:“我令卿復君臣好,何以猶絕?”雄曰:“之君子,進人以禮,退人以;今之君子,進人若將加諸,退人若將墜諸淵。臣於劉內,不為戎首,亦已幸甚,復為君臣之好?”武帝從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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缌小功,虞卒哭则。既葬而不报虞,则虽人皆冠,及虞则皆免。兄弟既除丧已。及其葬,反服其服。报虞卒哭免。如不报虞则除之。葬者比反哭者皆冠,及而后免反哭。君吊,虽当免时也,主人必免,散麻。虽异国之君,免。亲者皆免。除殇之丧,其祭也必玄。除成丧,其祭也朝服缟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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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而弃之于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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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尚書與謝居士善。常:“謝慶緒識見雖不絕人,以累心處都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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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朗初過江,王咨議大事,問中國人物及風土所生終無極已。朗大患之。次復奴婢貴賤,朗雲:“謹厚有,中者,乃至十萬;無意為婢,問者,止數千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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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公造周仁。伯仁曰:君何所欣說而肥?”庾曰:君復何所憂慘忽瘦?”伯仁:“吾無所憂直是清虛日來滓穢日去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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