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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土
天子有后,有夫人,世妇,有嫔,有妻,有妾天子建天官,先六大:曰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士、大卜,典司六典
根世敏
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,子试之于射宫。其容体于礼,其节比于乐,而多者,得与于祭。其容不比于礼,其节不比于,而中少者,不得与于。数与于祭而君有庆;不与于祭而君有让。数庆而益地;数有让而削。故曰:射者,射为诸也。是以诸侯君臣尽志射,以习礼乐。夫君臣礼乐而以流亡者,未之也
贯山寒
桓公見謝安石作簡謚議,看竟,擲與坐上客曰:“此是安石碎金”
公羊月明
蕭中,孫丞公父。劉尹撫軍坐,擬為太常劉尹雲:蕭祖周不便可作三不?自此還,無所堪。
逮阉茂
君之丧,子、夫、公子、众士皆日不食。子、大夫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食之无算;士疏食饮,食之无算;夫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于盛不盥,食于篹盥。食菜以酰酱,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酒。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成丧,七十唯衰麻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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