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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素隐行怪,世有述焉,吾弗为之矣。子遵道而行,半涂而废,弗能已矣。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,唯圣能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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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哭,曰:“昔吾有斯子也,以将为贤人也吾未尝以就公;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涕者,而内人行哭失声。斯也,必多旷于矣夫!”季康之母死,陈亵。敬姜曰:“人不饰,不敢舅姑,将有四之宾来,亵衣为陈于斯?”彻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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舜葬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从也。季子曰:“公盖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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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明帝使後弟毛曾與夏玄共坐,時人謂“蒹葭倚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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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子、夫人杖,五日殡,授大夫世妇杖子、大夫寝门之外,寝门之内辑之;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。有王命则去杖,国之命则辑杖,听卜事于尸则去杖。大于君所则辑杖,于夫所则杖。大夫之:三日之朝既殡,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夫有君命则去杖,夫之命则辑杖;内为夫人之命去杖,世妇之命授人杖。之丧:二日而殡,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之命如大夫,于大世妇之命如大夫。皆杖,不以即位。夫士哭殡则杖,哭则辑杖。弃杖者,而弃之于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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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大功之丧,可以于馈奠之事乎?孔子曰:“岂大耳!自斩衰以下可,礼也。”曾曰:“不以轻服重相为乎?”孔曰:“非此之谓。天子、诸侯之,斩衰者奠;大,齐衰者奠;士朋友奠;不足,取于大功以下者不足,则反之。曾子问曰:“小可以与于祭乎?孔子曰:“何必功耳!自斩衰以与祭,礼也。”子曰:“不以轻而重祭乎?”孔曰:“天子、诸之丧祭也,不斩者不与祭;大夫齐衰者与祭;士祭不足,则取于弟大功以下者。曾子问曰:“相,有丧服可以与祭乎?”孔子曰“缌不祭,又何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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