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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王冏大司馬輔政嵇紹為侍中詣冏咨事。設宰會,召旟董艾等共時宜。旟等冏:“嵇侍善於絲竹,可令操之。遂送樂器。推卻不受。曰:“今日為歡,卿何邪?”紹曰“公協輔皇,令作事可。紹雖官卑職備常伯。絲比竹,蓋官之事,不以先王法服為吳人之業今逼高命,敢茍辭,當冠冕,襲私,此紹之心。”旟等不得而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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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昶未達時,家在京口嘗見王恭乘高輿,被鶴氅裘於時微雪,昶於籬間窺之,曰:“此真神仙中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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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而弃之于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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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尸乎?厌祭亦可乎?”孔子曰:“祭成者必有尸,尸必以孙。孙幼,则人抱之。无孙,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。祭成丧而尸,是殇之也。”孔子曰:“有厌,有阳厌。”曾子问曰:“殇祔祭,何谓阴厌、阳厌?”孔子:“宗子为殇而死,庶子弗为后。其吉祭,特牲。祭殇不举,无俎,无玄酒,不告利成,是谓阴。凡殇,与无后者,祭于宗子之,当室之白,尊于东房,是谓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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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子曰:甘受和,白受;忠信之人,可以学礼。茍忠信之人,则礼不虚道。是得其人之为贵也。孔子曰:诵《诗》三百,不足以一献一献之礼,不足以大飨。大之礼,不足以大旅。大旅具,不足以飨帝。”毋轻议礼子路为季氏宰。季氏祭,逮而祭,日不足,继之以烛。有强力之容、肃敬之心,皆怠矣。有司跛倚以临祭,其不敬大矣。他日祭,子路与室事交乎户,堂事交乎阶,明而始行事,晏朝而退。孔闻之曰:“谁谓由也而不知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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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而讳。王母兄弟,世父叔父姑姊妹。子与父同。母之讳,宫中讳妻之讳,不举诸其;与从祖昆弟同名讳。以丧冠者,虽年之丧,可也。既于次,入哭踊,三三,乃出。大功之,可以冠子,可以子。父,小功之末可以冠子,可以嫁,可以取妇。己虽功,既卒哭,可以,取妻;下殇之小,则不可。凡弁绖其衰侈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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