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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重生]得之我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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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大功之丧,可以于馈奠之事乎?孔子曰:“岂大耳!自斩衰以下可,礼也。”曾曰:“不以轻服重相为乎?”孔曰:“非此之谓。天子、诸侯之,斩衰者奠;大,齐衰者奠;士朋友奠;不足,取于大功以下者不足,则反之。曾子问曰:“小可以与于祭乎?孔子曰:“何必功耳!自斩衰以与祭,礼也。”子曰:“不以轻而重祭乎?”孔曰:“天子、诸之丧祭也,不斩者不与祭;大夫齐衰者与祭;士祭不足,则取于弟大功以下者。曾子问曰:“相,有丧服可以与祭乎?”孔子曰“缌不祭,又何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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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政之不行也,教之成也,爵禄不足劝也,刑罚不足也。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。《诰》曰:‘敬明乃罚。’《甫刑曰:‘播刑之不迪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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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,以其拜;非三年之丧,以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遗之,虽酒肉,受也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丧,虽功衰不吊,自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,十三月而祥,十五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功吊,哭而退,不听焉。期之丧,未丧,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非从主人也。四十者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,四十者待盈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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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既廢海西,立簡文,中謝公見桓公拜。桓驚笑曰:安石,卿何事至爾?”謝曰:未有君拜於前,臣立於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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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王、趙王,國之近屬,貴當時。裴令公歲請二國租錢數百,以恤中表之貧者。或譏之曰:何以乞物行惠?”裴曰:“損有,補不足,天之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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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尹在郡,臨終綿惙聞閣下祠神鼓舞。正色曰“莫得淫祀!”外請殺車牛祭神。真長答曰:“丘禱久矣,勿復為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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