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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仲宣驢鳴。既葬文帝臨其喪顧語同遊曰“王好驢鳴可各作壹聲送之。”赴皆壹作驢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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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公與時賢共賞說,遏、兒並在坐。公問李弘度曰:“家平陽,何如樂令?”於是李然流涕曰:“趙王篡逆,樂令授璽綬。亡伯雅正,恥處亂朝遂至仰藥。恐難以相比!此自於事實,非私親之言。”謝公胡兒曰:“有識者果不異人意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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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之丧,既虞卒哭,疏水饮,不食菜果;期而小祥,菜果;又期而大祥,有酰酱;月而禫,禫而饮醴酒。始饮酒先饮醴酒。始食肉者先食干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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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何也?曰称情而立文,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践之节,而不损益也。故曰:无易之也。创巨者其日久,痛者其愈迟,三年者,称而立文,所以为至痛极。斩衰苴杖,居倚庐,粥,寝苫枕块,所以为痛饰也。三年之丧,二五月而毕;哀痛未尽,慕未忘,然而服以是断者,岂不送死者有已,生有节哉?凡生天地之者,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,则失丧其匹,越月逾时焉,则必巡,过其故乡,翔回焉鸣号焉,蹢躅焉,踟蹰,然后乃能去之;小者于燕雀,犹有啁之顷,然后乃能去之;故有气之属者,莫知于人,人于其亲也,至死不穷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,彼朝死而夕忘之,然而之,则是曾鸟兽之不若,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乎?将由夫修饰之君子,则三年之丧,二十五而毕,若驷之过隙,然遂之,则是无穷也。故王焉为之立中制节,壹足以成文理,则释之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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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:“祭必有乎?若厌祭可乎?”孔曰:“祭成者必有尸,必以孙。孙,则使人抱。无孙,则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,弗成也。祭丧而无尸,殇之也。”子曰:“有厌,有阳厌”曾子问曰“殇不祔祭何谓阴厌、厌?”孔子:“宗子为而死,庶子为后也。其祭,特牲。殇不举,无俎,无玄酒不告利成,谓阴厌。凡,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,当室之白尊于东房,谓阳厌。
义乙亥
凡讣于其君,曰:“君之臣死”;父母、妻、长子,曰:“之臣某之某死”。君讣于他国之,曰:“寡君不禄,敢告于执事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不禄。;大子之丧,曰:“寡君之适子死。”大夫讣于同国:适者,曰“某不禄”;讣于士,亦曰:“不禄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之外臣寡大夫某死”,讣于适者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。”讣于士,亦曰:“吾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士讣于同国大夫,曰:“某死”讣于士,亦曰:“某死”;讣于国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讣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”,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某死”。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,练而归。士次于公馆,大夫居庐士居垩室。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士为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服。大夫之适子,服大夫之服。夫之庶子为大夫,则为其父母服夫服;其位,与未为大夫者齿。之子为大夫,则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。无子,则为之置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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