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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香琴
提婆至,為東第講阿毗。始發講坐裁半,彌便雲:都已曉。即於坐分四有意道更就余屋講。提婆竟,東亭法岡道人:“弟子未解,阿那得已解所得雲何”曰:“略全是,當小未精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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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:“身也者,父之遗体也。行父母之遗体,不敬乎?居处不庄,非孝也事君不忠,非孝也;莅官不,非孝也;朋友不信,非孝;战陈无勇,非孝也;五者遂,灾及于亲,敢不敬乎?孰膻芗,尝而荐之,非孝也养也。君子之所谓孝也者,人称愿然曰:『幸哉有子!如此,所谓孝也已。众之本曰孝,其行曰养。养,可能,敬为难;敬,可能也,安难;安,可能也,卒为难。母既没,慎行其身,不遗父恶名,可谓能终矣。仁者,此者也;礼者,履此者也;者,宜此者也;信者,信此也;强者,强此者也。乐自此生,刑自反此作。”曾子:“夫孝,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,施诸后世无朝夕,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,推而放南海而准,推而放诸北海而。《诗》云:『自西自东,南自北,无思不服。』此之也。”曾子曰:“树木以时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夫子曰『断一树,杀一兽,不以其,非孝也。』孝有三:小孝力,中孝用劳,大孝不匮。慈爱忘劳,可谓用力矣。尊安义,可谓用劳矣。博施备,可谓不匮矣。父母爱之,而弗忘;父母恶之,惧而无;父母有过,谏而不逆;父既没,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此之谓礼终。”乐正子春下而伤其足,数月不出,犹有色。门弟子曰:“夫子之足矣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,也?”乐正子春曰:“善如之问也!善如尔之问也!吾诸曾子,曾子闻诸夫子曰:天之所生,地之所养,无人大。』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归之,可谓孝矣。不亏其体不辱其身,可谓全矣。故君顷步而弗敢忘孝也。今予忘之道,予是以有忧色也。壹足而不敢忘父母,壹出言而敢忘父母。壹举足而不敢忘母,是故道而不径,舟而不,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言不出于口,忿言不反于身不辱其身,不羞其亲,可谓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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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公封于营丘,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。君子曰:“乐乐所自生,礼不忘其本。古之人言曰:狐死正丘首。仁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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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身在正其者,身有忿懥,则得其正,所恐惧,不得其正 有所好乐,则不得正,有所患,则不其正。心在焉,视不见,听不闻,食不知其味此谓修身正其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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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死,三不怠,三月不,期悲哀,三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节,此丧之所三年。贤者不过,不肖者不不及,此丧之庸也,王者之常行也。《书曰:“高宗谅,三年不言”善之也;王者不行此礼。何独善之也?曰高宗者武丁;丁者,殷之贤也。继世即位慈良于丧,当之时,殷衰而兴,礼废而复,故善之。善,故载之书中高之,故谓之宗。三年之丧君不言,《书云:「高宗谅,三年不言」此之谓也。然曰“言不文”,谓臣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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