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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逸少作會稽,至,支道林在焉。孫公謂王曰:“支道林新領異,胸懷所及,自佳,卿欲見不?”本自有壹往雋氣,殊輕之。後孫與支共載王許,王都領域,不交言。須臾支退,後值王當行,車已在門支語王曰:“君未可,貧道與君小語。”論莊子逍遙遊。支作千言,才藻新奇,花映發。王遂披襟解帶留連不能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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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公與嵇、阮壹,契若金蘭。山妻韓,覺公與二人異於常,問公。公曰:“我年可以為友者,唯此生耳!”妻曰:“負之妻亦親觀狐、趙,欲窺之,可乎?”他,二人來,妻勸公止宿,具酒肉。夜穿墉視之,達旦忘反。公曰:“二人何如?”曰:“君才致殊不如正當以識度相友耳。公曰:“伊輩亦常以度為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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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何也曰:称情而立文,以饰群,别亲疏贵之节,而不可损益。故曰:无易之道。创巨者其日久,甚者其愈迟,三年,称情而立文,所为至痛极也。斩衰杖,居倚庐,食粥寝苫枕块,所以为痛饰也。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;哀未尽,思慕未忘,而服以是断之者,不送死者有已,复有节哉?凡生天地间者,有血气之属有知,有知之属莫知爱其类;今是大兽,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,则必巡,过其故乡,翔焉,鸣号焉,蹢躅,踟蹰焉,然后乃去之;小者至于燕,犹有啁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;故血气之属者,莫知人,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。将由夫邪淫之人与,则彼死而夕忘之,然而之,则是曾鸟兽之若也,夫焉能相与居而不乱乎?将由修饰之君子与,则年之丧,二十五月毕,若驷之过隙,而遂之,则是无穷。故先王焉为之立制节,壹使足以成理,则释之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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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公謂王右雲:“長史作數語,無非德音,恨不苦。”王曰“長史自不欲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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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于郎,公禺人遇负杖入保息,曰:“使之病也,任之虽重,君子不能为谋,士弗能死也。可!我则既言矣”与其邻童汪踦,皆死焉。鲁人勿殇童汪踦,问仲尼。仲尼曰:能执干戈以卫社,虽欲勿殇也,亦可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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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“民以君心,君以为体;心则体舒,肃则容敬心好之,必安之;好之,民欲之。心体全,亦体伤;君民存,亦民亡。《》云:‘吾有先正其言明且,国家以,都邑以,庶民以;谁能秉成,不自正,卒劳姓。《君》曰:‘日暑雨,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怨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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