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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康數歲,家貧,至大,止得襦母殷夫人成之,令伯捉熨鬥謂康伯曰“且箸襦尋作復(巾軍)。”兒雲:“已,不須復(巾軍)也。”母問其?答曰:火在熨鬥而柄熱,既箸襦,亦當暖,不須耳。母甚異之知為國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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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尸乎?厌祭亦可乎?”孔子曰:“祭成者必有尸,尸必以孙。孙幼,则人抱之。无孙,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。祭成丧而尸,是殇之也。”孔子曰:“有厌,有阳厌。”曾子问曰:“殇祔祭,何谓阴厌、阳厌?”孔子:“宗子为殇而死,庶子弗为后。其吉祭,特牲。祭殇不举,无俎,无玄酒,不告利成,是谓阴。凡殇,与无后者,祭于宗子之,当室之白,尊于东房,是谓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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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公榮與飲酒,雜穢非,人或譏之。曰:“勝公榮,不可不與飲不如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;公榮輩者,又可不與飲。”終日共飲而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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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坐道人不作漢語,或此意,簡文曰:“以簡應對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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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曰:殷已悫,吾从。”葬于北方首,三代之达也,之幽之故。既封,主人,而祝宿虞尸既反哭,主人有司视虞牲,司以几筵舍奠墓左,反,日而虞。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是月也,以虞奠。卒哭曰成,是日也,以祭易丧祭,明,祔于祖父。变而之吉祭也比至于祔,必是日也接--不忍一日末有所也。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。子善殷。君临丧,以巫祝桃执戈--恶之也;所以异于生。丧有死之道。先王之所难也。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,其哀离其室,故至于祖考庙而后行。殷而殡于祖,周而遂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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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宫绛之妻之姑之丧,子诲之髽曰:“尔毋从从尔尔毋扈扈尔。盖榛以为笄,尺,而总八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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