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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中郎經曲阿後湖,問右:“此是何水?”答曰:曲阿湖。”謝曰:“故當淵渟著,納而不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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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道季詫謝公曰:“郎雲:‘謝安謂裴郎乃可惡,何得為復飲酒?’裴又雲:‘謝安目支道林,九方臯之相馬,略其玄黃取其俊逸。’”謝公雲:都無此二語,裴自為此辭!”庾意甚不以為好,因東亭經酒壚下賦。讀畢,不下賞裁,直雲:“君乃作裴氏學!”於此語林遂。今時有者,皆是先寫,復謝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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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問殷淵源:“當世公以卿比裴叔道,雲何?殷曰:“故當以識通暗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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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秀既恨石崇不與綠,又憾潘嶽昔遇之不以禮後秀為中書令,嶽省內見,因喚曰:“孫令,憶疇周旋不?”秀曰:“中心之,何日忘之?”嶽於是知必不免。後收石崇、歐堅石,同日收嶽。石先送,亦不相知。潘後至,石潘曰:“安仁,卿亦復爾?”潘曰:“可謂‘白首所歸’。”潘金谷集詩雲“投分寄石友,白首同所。”乃成其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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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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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朗每以識度推華。歆蠟日,嘗集子侄燕,王亦學之。有人向張說此事,張曰:“王之華,皆是形骸之外,去所以更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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