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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司空家有奴,知及文章,事有意。王右軍劉尹稱之。劉問何如方回?”王:“此正小人有向耳!何得便比回?”劉曰:“不如方回,故是奴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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悼公之丧,季昭子问孟敬子曰:“为君何食?敬子曰:“食粥,天下之礼也。吾三臣者之不能居室也,四方莫不闻矣,勉为瘠则吾能,毋乃使人疑不以情居瘠者乎哉?我则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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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丧,浴于室。大功业。或曰“大功,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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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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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《诗》曰:“曾孙侯氏四正具举;大夫君子,凡以庶,小大莫处,御于君所,以燕射,则燕则誉。”言君臣相与志于射,以习礼乐,则安则誉。是以天子制之,而诸侯务焉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,而兵不,诸侯自为正之具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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