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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武帝問孫皓:“聞南人作爾汝歌,頗能為不?”皓正酒,因舉觴勸帝而言曰:“昔汝為鄰,今與汝為臣。上汝壹酒,令汝壽萬春。”帝悔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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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仲堪當之荊州,王東亭曰:“德以居全為稱,仁以不物為名。方今宰牧華夏,處殺之職,與本操將不乖乎?”殷曰:“臯陶造刑辟之制,不為賢;孔丘居司寇之任,未為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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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,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。三之丧,如或遗之酒肉,则之必三辞。主人衰绖而受。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人遗,虽酒肉,受也。从父昆以下,既卒哭,遗人可也县子曰:“三年之丧,如。期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丧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丧,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五月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功吊,哭而退,不听事焉期之丧,未丧,吊于乡人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功衰,待事不执事。小功缌,事不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相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。四者执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,四十者待盈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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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玄度言:“琴賦所謂‘非精者,不能與之析理’。劉尹其;‘非淵靜者,不能與之閑止’簡文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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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之丧,居倚庐、涂,寝苫枕块,非丧事不。君为庐宫之,大夫士襢。既葬柱楣,涂庐不于显。君、大夫、士皆宫之。非适子者,自未葬以于隐为庐。既葬,与人立:君王事,不言国事;大夫士公事,不言家事。君既葬王政入于国,既卒哭而服事;大夫、士既葬,公政于家,既卒哭、弁绖带,革之事无辟也。既练,居室,不与人居。君谋国政大夫、士谋家事。既祥,垩。祥而外无哭者;禫而无哭者,乐作矣故也。禫从御,吉祭而复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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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劭、王薈共詣宣武,正值庾希家。薈不自安,逡巡欲去;堅坐不動,待收信還,得不定迺。論者以劭為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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