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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君之所谓仁者其难乎《诗》云:‘凯弟子,民之父母。’以强教之;弟以说之。乐而毋荒,有而亲,威庄而安,慈而敬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亲。如而后可以为民父母,非至德其孰能如乎?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;母亲子也,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。母,而不尊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民也,而不尊;火,尊而亲。土之于民也,而不尊;天,尊而亲。命之于民也,而不尊;鬼,尊而亲。”子曰:“夏尊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禄而后威,先赏而罚,亲而不尊;其之敝:蠢而愚,乔野,朴而不文。殷尊神,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,先罚后赏,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而不静胜而无耻。周人尊尚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赏罚用爵列,亲而尊;其民之敝:利巧,文而不惭,贼蔽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,大望于民,民未厌亲;殷人未渎礼,求备于民;周人强,未渎神,而赏爵罚穷矣。”子曰:虞夏之道,寡怨于;殷周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:“虞之质,殷周之文,矣。虞夏之文不胜质;殷周之质不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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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公榮與人飲酒,雜非類,人或譏之。答曰:勝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;如公榮者,亦不可不與飲是公榮輩者,又不可不與。”故終日共飲而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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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问曰:“杖者何为也?”曰:孝子亲,哭泣无数,服勤年,身病体羸,以杖病也。则父在不敢杖,尊者在故也;堂上杖,辟尊者之处也;上不趋,示不遽也。孝子之志也,人情之也,礼义之经也,非天降也,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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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乐正论造士秀者以告于王,而诸司马,曰进士。马辨论官材,论进之贤者以告于王,定其论。论定然后之,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。大废其事,终身不仕死以士礼葬之。有,则命大司徒教士车甲。凡执技论力适四方,裸股肱,射御。凡执技以事者:祝史、射御、卜及百工。凡执技事上者:不贰事,移官,出乡不与士。仕于家者,出乡与士齿。司寇正刑辟以听狱讼。必三。有旨无简不听。从轻,赦从重。凡五刑,必即天论。罚丽于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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