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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汝南少無婚,自求普女。司空以其癡,會無處,任其意,便許之。既,果有令姿淑德。生東海遂為王氏母儀。或問汝南以知之?曰:“嘗見井上水,舉動容止不失常,未忤觀。以此知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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馂余不祭。父祭子,夫不祭妻。同于长者,虽贰不,偶坐不辞。羹之菜者用梜,其无菜不用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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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伶身長六尺,貌甚醜悴,悠悠忽忽,土木形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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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君母,母则不服。子,母在妻禫。为母后者,庶母可也为祖庶母也。为父、妻、长禫。慈母妾母,不祭也。丈冠而不为,妇人笄不为殇。殇后者,其服服之久而不葬,唯主丧不除;其以麻终月者,除丧已。箭笄丧三年。衰三月与功同者,屦。练,日筮尸,濯,皆要杖绳屦。司告具,后去杖。日筮尸,司告事毕后杖,拜宾。大祥吉服而筮。庶子在之室,则其母不禫庶子不以即位。父主庶子之,则孙以即位可也父在,庶为妻以杖位可也。侯吊于异之臣,则君为主。侯吊,必弁锡衰。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,则君于锡衰。养疾者不丧,遂以主丧。非养入主人之,则不易之丧服。尊者必易,养卑者。妾无妾姑者,易而祔于女可也。妇丧、虞、哭,其夫子主之。,则舅主。士不摄夫。士摄夫,唯宗。主人未丧,有兄自他国至则主人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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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康伯數歲,家酷,至大寒,止得襦。母夫人自成之,令康伯捉鬥,謂康伯曰:“且箸,尋作復(巾軍)。”兒雲:“已足,不須復(巾軍)也。”母問其故?答曰:“火在熨鬥中而柄,今既箸襦,下亦當暖故不須耳。”母甚異之知為國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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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猷詣謝萬,林公先坐,瞻矚甚高。王曰:“若公須發並全,神情當復勝此?”謝曰:“唇齒相須,不以偏亡。須發何關於神明?林公意甚惡。曰:“七尺之,今日委君二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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