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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王冏為大司馬輔政,紹為侍中,詣冏咨事。冏設會,召葛旟董艾等共論時宜旟等白冏:“嵇侍中善於絲,公可令操之。”遂送樂器紹推卻不受。冏曰:“今日為歡,卿何卻邪?”紹曰:公協輔皇室,令作事可法。雖官卑,職備常伯。操絲比,蓋樂官之事,不可以先王服,為吳人之業。今逼高命不敢茍辭,當釋冠冕,襲私,此紹之心也。”旟等不自而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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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弘度常不被遇。殷揚知其家貧,問“君能屈誌百不?”李答曰“北門之嘆,已上聞。窮猿林,豈暇擇木”遂授剡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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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昏礼既币,有吉日,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母死,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丧称,母丧称母。父母不在,称伯父世母。婿,已葬,之伯父致命女氏曰:‘某子有父母之丧,不得嗣为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许,而弗敢嫁,礼也。婿,丧,女之父母使人请,婿取,而后嫁之,礼也。女父母死,婿亦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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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允為吏部郎多用其鄉裏,魏明遣虎賁收之。其婦誡允曰:“明主可理奪,難以情求。既至,帝核問之。對曰:“‘舉爾所。’臣之鄉人,臣知也。陛下檢校為職與不?若不稱職臣受其罪。”既檢,皆官得其人,於乃釋。允衣服敗壞詔賜新衣。初,允收,舉家號哭。阮婦自若雲:“勿憂尋還。”作粟粥待頃之允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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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子行礼,不求变俗。祭祀礼,居丧之服,哭泣之位,皆如国之故,谨修其法而审行之。去三世,爵禄有列于朝,出入有诏国,若兄弟宗族犹存,则反告于后;去国三世,爵禄无列于朝,入无诏于国,唯兴之日,从新国法。君子已孤不更名。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。居丧,未葬,读丧;既葬,读祭礼;丧复常,读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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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礼之教化也微,其止邪于未形,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知也。是以先王隆之也。《易曰:“君子慎始,差若毫厘,以千里。”此之谓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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