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首页
- 历史
- 县夫人探案手札
公羊俊之
謝太傅於東船行,小人引船或遲或速,或停或待,又放船從,撞人觸岸。公初不呵譴。人謂常無嗔喜。曾送兄征西葬還,日雨駛,小人皆醉,不可處分。公於車中,手取車柱撞馭人,聲色厲。夫以水性沈柔,入隘奔激。之人情,固知迫隘之地,無得保夷粹
第五友露
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父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不为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;其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,屦。练,筮日筮尸,视濯,皆要杖绳屦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臣,则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,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主人之,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,养卑者否。妾无妾祖姑者,易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。士不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
公良上章
庾長仁與諸弟入吳,欲亭中宿。諸弟先上,見群小屋,都無相避意。長仁曰:我試觀之。”乃策杖將壹小,始入門,諸客望其神姿,時退匿
宦壬午
凡卜筮日:旬之外远某日,旬之内曰近某。丧事先远日,吉事先日。曰:「为日,假尔龟有常,假尔泰筮有常
抄千易
褚太傅初渡江,入東,至金昌亭。吳豪右,燕集亭中。褚雖素有重名,於時造不相識別。敕左右多茗汁,少箸粽,汁盡益,使終不得食。褚飲訖,徐舉手共語雲“褚季野!”於是四驚散,無不狼狽
濮阳土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也。
《县夫人探案手札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,搜书网只为原作者的小说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并收藏《县夫人探案手札》最新章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