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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门爱慧
天子七日而,七月而葬。诸五日而殡,五月葬。大夫、士、人,三日而殡,月而葬。三年之,自天子达,庶县封,葬不为雨,不封不树,丧贰事,自天子达庶人。丧从死者祭从生者。支子祭。天子七庙,昭三穆,与太祖庙而七。诸侯五,二昭二穆,与祖之庙而五。大三庙,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。庶人祭寝
鞠寒梅
溫公初受劉司空使勸,母崔氏固駐之,嶠絕裾去。迄於崇貴,鄉品猶不也。每爵皆發詔
之幻露
故孝弟忠之行立,而后以为人;可以人,而后可以人也。故圣王礼。故曰:冠,礼之始也,事之重者也。故古者重冠;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,以尊重事;尊事而不敢擅重;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祖也
翠癸亥
君之丧,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,若有酒醴则。
勤以松
子柳之母死,子硕请具子柳曰:“何以哉?”子硕:“请粥庶弟之母。”子柳:“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母也?不可。”既葬,子硕以赙布之余具祭器。子柳曰“不可,吾闻之也:君子不于丧。请班诸兄弟之贫者。君子曰:“谋人之军师,败死之;谋人之邦邑,危则亡。”公叔文子升于瑕丘,蘧玉从。文子曰:“乐哉斯丘,死则我欲葬焉。”蘧伯玉:“吾子乐之,则瑗请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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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問王長史虨兄弟群從,王曰:“諸江皆復自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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