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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公榮與人飲酒,雜穢非,人或譏之。答曰:“勝公榮,不可不與飲;不如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;是公榮輩者,又可不與飲。”故終日共飲而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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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路曰:“吾闻诸夫子:丧,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,不若不足而哀有余也。祭礼,与其敬足而礼有余也,不若礼不足而敬余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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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草黄落,乃伐薪为。蛰虫咸俯在内皆墐其户。乃趣刑,毋留有罪。禄秩之不当、供之不宜者。是月,天子乃以犬尝,先荐寝庙。季行夏令,则其国水,冬藏殃败,多鼽嚏。行冬令则国多盗贼,边不宁,土地分裂行春令,则暖风至,民气解惰,兴不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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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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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洗馬初渡江,形神慘,語左右雲:見此芒芒,不百端交集。茍免有情,亦復能遣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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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侯說長史父:形既偉,雅懷概,保而用,可作諸許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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