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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曰:“为易事也,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。”子曰“好贤如《缁衣》,恶如《巷伯》,则爵渎而民作愿,刑不试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刑文王,万国作孚。”子曰:“夫民,教以德,齐之以礼,则有格心;教之以政,之以刑,则民有遁心故君民者,子以爱之则民亲之;信以结之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。《甫刑曰:‘苗民罪用命,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法。是以民有恶德,遂绝其世也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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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康伯與謝玄亦無好。玄北征後,巷議疑不振。康伯曰:“此人名,必能戰。”玄聞之忿,常於眾中厲色曰:丈夫提千兵,入死地,事君親故發,不得復雲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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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遐在馥所,馥設人。遐與人棋,馥司馬酒。遐正戲不時為飲。馬恚,因曳墜地。遐還,舉止如常顏色不變,戲如故。王甫問遐“當何得顏色不?”答曰:直是闇當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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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侯伐秦,曹公卒于会。诸侯请,使之袭。襄公朝荆,康王卒。荆人:“必请袭。”鲁曰:“非礼也。”人强之。巫先拂柩荆人悔之。滕成公丧,使子叔、敬叔,进书,子服惠伯介。及郊,为懿伯忌,不入。惠伯曰“政也,不可以叔之私,不将公事。遂入。哀公使人吊尚,遇诸道。辟于,画宫而受吊焉。子曰:“蒉尚不如梁之妻之知礼也。庄公袭莒于夺,杞死焉,其妻迎其柩路而哭之哀,庄公人吊之,对曰:『之臣不免于罪,则肆诸市朝,而妻妾;君之臣免于罪,有先人之敝庐在。无所辱命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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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侵陈,斩杀厉,师还出竟陈大宰嚭使于师夫差谓行人仪曰“是夫也多言,尝问焉;师必有,人之称斯师也,则谓之何?”宰嚭曰:“古之伐者,不斩祀、杀厉、不获二毛今斯师也,杀厉?其不谓之杀厉师与?”曰:“尔地,归尔子,谓之何?”曰:君王讨敝邑之罪又矜而赦之,师,有无名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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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公欲起周南,子南執辭愈。庾每詣周,庾南門入,周從後出。庾嘗壹往奄,周不及去,相終日。庾從周索,周出蔬食,庾強飯,極歡;並世故,約相推引同佐世之任。既,至將軍二千石而不稱意。中宵然曰:“大丈夫為庾元規所賣!壹嘆,遂發背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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