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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思琳
是以古者妇人先三月,祖祢未毁,教公宫,祖祢既毁,教宗室,教以妇德、妇、妇容、妇功。教成之,牲用鱼,芼之以藻,所以成妇顺也
香晔晔
卫人以龟为有知也陈子车死于卫,其妻与家大夫谋以殉葬,定,后陈子亢至,以告曰:夫子疾,莫养于下,请殉葬。”子亢曰:“以葬,非礼也;虽然,则疾当养者,孰若妻与宰得已,则吾欲已;不得,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也。”于是弗果用
衷傲岚
大夫七十而致事。若不得,则必赐之几杖,行役以妇人适四方,乘安车。自称曰老夫于其国则称名;越国而问焉,告之以其制
勤咸英
子云:“小人贫斯约,富骄;约斯盗,骄斯乱。”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,以为民者也。故圣人之制富贵也使民不足以骄,贫不至于约,贵不于上,故乱益亡。子云:“贫好乐,富而好礼,众而以宁者天下其几矣。《诗》云:‘民贪乱,宁为荼毒。』”故制:不过千乘,都城不过百雉,家不过百乘。以此坊民,诸侯犹畔者
逮丙申
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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