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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怀瑶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衰侈袂
字海潮
凡讣于其君,曰:“之臣某死”;父母、妻、子,曰:“君之臣某之某”。君讣于他国之君,曰“寡君不禄,敢告于执事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禄。”;大子之丧,曰:寡君之适子某死。”大夫于同国:适者,曰:“某禄”;讣于士,亦曰:“不禄”;讣于他国之君,:“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,讣于适者,曰:“吾子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。”讣于士,亦曰:“吾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实。”士讣于同国大夫,:“某死”,讣于士,亦:“某死”;讣于他国之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讣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私某死”,讣于士,亦曰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。大次于公馆以终丧,士练而。士次于公馆,大夫居庐士居垩室。大夫为其父母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,服士服。士为其父母兄弟之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夫之适子,服大夫之服。夫之庶子为大夫,则为其母服大夫服;其位,与未大夫者齿。士之子为大夫则其父母弗能主也,使其主之。无子,则为之置后
茂辰逸
有人問謝安石、坦之優劣於桓公。桓停欲言,中悔曰:“喜傳人語,不能復語。
夏文存
林公雲“見司州警交至,使人得住,亦終忘疲。
励子
李元禮格秀整,高標持,欲以下名教是非己任。後進士,有升其者,皆以為龍門
司马曼梦
殷中軍被廢,徙東陽,大讀經,皆精解。唯至“事數”處不。遇見壹道人,問所簽,便釋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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