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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丑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弁绖,其衰侈袂
典辛巳
虞,杖不入于;祔,杖不升于堂为君母后者,君母,则不为君母之党。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。妾为君长子与女君同。除者,先重者;易服,易轻者。无事不庙门。哭皆于其次复与书铭,自天子于士,其辞一也。子称名,妇人书姓伯仲,如不知姓则氏
壤驷戊辰
初,註莊子者數十家,莫究其旨要。向秀於舊註外為解,妙析奇致,大暢玄風。唯秋、至樂二篇未竟而秀卒。秀子,義遂零落,然猶有別本。郭者,為人薄行,有俊才。見秀不傳於世,遂竊以為己註。乃註秋水、至樂二篇,又易馬蹄篇,其余眾篇,或定點文句而。後秀義別本出,故今有向、二莊,其義壹也
全星辰
周伯仁風雅重,深達危。過江積年,大飲酒。嘗經日不醒,時人之“三日仆射。
居孤容
始死,三日不怠,三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者,谓臣下也
始甲子
何驃騎亡後徵褚公入。既至頭,王長史、劉同詣褚。褚曰:真長何以處我?真長顧王曰:“子能言。”褚因王,王曰:“國有周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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