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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曰:“拜而后稽颡颓乎其顺也;稽颡而后拜,乎其至也。三年之丧,吾从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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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虔既善春秋,將為,欲參考同異;聞崔烈集生講傳,遂匿姓名,為烈人賃作食。每當至講時,竊聽戶壁間。既知不能踰,稍共諸生敘其短長。烈,不測何人,然素聞虔名意疑之。明蚤往,及未寤便呼:“子慎!子慎!”不覺驚應,遂相與友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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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歆、王朗俱船避難,有壹人欲附,歆輒難之。朗:“幸尚寬,何為可?”後賊追至,欲舍所攜人。歆曰“本所以疑,正為耳。既已納其自托寧可以急相棄邪?遂攜拯如初。世以定華、王之優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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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为人子之礼:温而夏清,昏定而晨,在丑夷不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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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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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爽司馬太傅酒。太傅,呼王為小子。”曰:“亡長史,與文皇帝為衣之交。姑、亡姊伉儷二宮何小子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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