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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季倫為荊州時出酣暢。人為之曰:“山公時壹醉徑造高陽池。日莫載歸,茗艼無所知復能乘駿馬,倒箸接籬。舉手問葛強何如並州兒?”高池在襄陽。強是其將,並州人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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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安始出西,失車牛,便杖步歸。道逢劉尹語曰:“安石將傷?”謝乃同載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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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仲弓為太長,有劫賊殺財主者,捕之。未發所,道聞民有草不起子者,回往治之。主簿曰“賊大,宜先按。”仲弓曰:“殺財主,何如骨相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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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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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安道既厲操山,而其兄欲建式之功。謝太傅曰:卿兄弟誌業,何其殊?”戴曰:“下‘不堪其憂’,家‘不改其樂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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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喪後,論或雲“國寶應荊州”。國寶主夜函白事,雲:荊州事已行。”寶大喜,而夜開,喚綱紀話勢,不及作荊州,而色甚恬。曉遣參,都無此事。即主簿數之曰:“何以誤人事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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