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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戎弱冠詣阮籍,時公榮在坐。阮謂王曰:“有二鬥美酒,當與君共飲彼公榮者,無預焉。”二交觴酬酢,公榮遂不得壹。而言語談戲,三人無異或有問之者,阮答曰:“公榮者,不得不與飲酒;如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酒唯公榮,可不與飲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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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,莊子者數家,莫能其旨要。秀於舊註為解義,析奇致,暢玄風。秋水、至二篇未竟秀卒。秀幼,義遂落,然猶別本。郭者,為人行,有俊。見秀義傳於世,竊以為己。乃自註水、至樂篇,又易蹄壹篇,余眾篇,定點文句已。後秀別本出,今有向、二莊,其壹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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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長豫為人謹順,事親盡養之孝。丞相見長豫輒喜,見豫輒嗔。長豫與丞相語,恒以密為端。丞相還臺,及行,未不送至車後。恒與曹夫人並當篋。長豫亡後,丞相還臺,登後,哭至臺門。曹夫人作簏,而不忍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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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武子善解馬。嘗乘壹馬,箸連障泥。前有水,終不肯渡。王雲:“必是惜障泥。”使解去,便徑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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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敬謝公:“林何如庾公?謝殊不受,曰:“先輩無論,庾公足沒林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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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吊,当事而至,则辞焉吊于人,是日不乐。妇人不越疆吊人。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。于葬者必执引,若从柩及圹,皆绋。丧,公吊之,必有拜者,虽友州里舍人可也。吊曰:“寡君事。”主人曰:“临。”君遇柩路,必使人吊之。大夫之丧,庶不受吊。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,之适室,子为主,袒免哭踊,夫门右,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,狎入哭;父在,哭于妻之室;非为后者。哭诸异室。有殡,闻远兄之丧,哭于侧室;无侧室,哭于内之右;同国,则往哭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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