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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“无忧者其惟文王!以王季父,以武为子,父之,子述。武王缵王、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天下。身失天下之名,尊为子,富有海之内。庙飨之,孙保之。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,王大王、季,上祀公以天子礼。斯礼,达乎诸大夫,及庶人。父大夫,子士,葬以夫,祭以。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,以大夫。之丧,达大夫。三之丧,达天子。父之丧,无贱一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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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,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。三之丧,如或之酒肉,则之必三辞。人衰绖而受。如君命,不敢辞,受荐之。丧者遗人,人遗,虽酒肉,也。从父昆以下,既卒,遗人可也县子曰:“年之丧,如。期之丧,剡。”三年丧,虽功衰吊,自诸侯诸士。如有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。期之丧,一月而练,三月而祥,五月禫。练吊。既葬,功吊,哭而,不听事焉期之丧,未,吊于乡人哭而退,不事焉。功衰,待事不执。小功缌,事不与于礼相趋也,出而退。相揖,哀次而退相问也,既而退。相见。反哭而退朋友,虞附退。吊,非主人也。四者执綍:乡五十者从反,四十者待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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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丧服未毕,有吊者,为位而哭拜踊。大夫之哭大,弁绖;大夫与殡,亦弁绖大夫有私丧之葛,则于其兄之轻丧,则弁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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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公雲:“見林公雙眼黯黯明黑。”孫興公見林公“棱棱露其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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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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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尹商阳与陈弃疾吴师,及之。陈弃疾谓尹商阳曰:“王事也,手弓而可。”手弓。“射诸。”射之,毙一人韔弓。又及,谓之,又二人。每毙一人,掩其。止其御曰:“朝不坐燕不与,杀三人,亦足反命矣。”孔子曰:“人之中,又有礼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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